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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下班被砍伤,属于第三人侵权事件,不是工伤,一般用人单位是不予赔偿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根据法律规定,由第三人负担的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
在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使劳动者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就如同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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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机动车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上下班途中受伤应该是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中出现的交通事故。 3.因员工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而受伤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4.在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缴纳了工伤保险,应按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项规定范围内的费用,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承担一切费用。
在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使劳动者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就如同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一样。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缴纳了医疗保险的劳动者享有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权利,那么在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时,员工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责任。
该单位的说法是明显违反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员工在上班途中被车撞伤,很显然属于工伤,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否则,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需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从本案来看,该员工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可以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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