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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
1、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对应的天数:计划内生育90天,晚育的增加6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胎增加15天; 2、办理生育津贴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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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根据规定青岛市生育津贴审批表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1、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2、青劳社[2003]13号《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3、青劳社[2008]25号《关于贯彻《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4、青人社发[2011]26号《关于调整青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办法的通知》 5、青人社办字【2012】6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办理条件: 1、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女职工合法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的享受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出院结算后每月1-15日,由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女职工申请生育津贴时,应提供其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填写并签署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生育津贴审批表》(各经办机构领取)、职工本人本人本市银行账户(包括本市四区企业职工提供工行、建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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