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诉讼裁定的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况: 1、对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和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10日...
传统行政法理论上曾认为,行政强制执行只是为了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目的而采取的一种辅助性的措施,没有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作出新的处分,即使行政相对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若干解释》)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应当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若干解释》的规定,不服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不能提起上诉,且也未规定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行政非诉执行裁定书这就导致实践中当事人(主要是被执行人)对准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却找不到救济途径。
1、当事人通过行政诉讼进行救济的途径为人民法院对双方的争议进行开庭审理,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相应的判决。 2、《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中有两个问题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书:一是被执行人若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非诉行政执行准予裁定不服,应当以何种方式寻求救济;二是人民法院对于被执行人提出的“申诉”异议,应当以何种方式予以答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3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