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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和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五条,拒不接受或者配合民航行政机关监督检查的,由民航行政机关处以警告...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承运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旅客、行李或者货物运输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包括国内承运人、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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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管理机构与空管部门应当加强协同,研究优化机坪运行管理,提高地面运行效率,并对所有进出港航班运行进行有效监控。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地方政府建立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联动机制,必要时请求地方政府协助。
机场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未制定备降航班地面服务保障工作程序或者应急预案的;(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未制定大面积航班延误总体应急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三)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未建立大面积航班延误信息发布工作制度或者对外宣传平台,或者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延误或者处置情况的;(四)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三条,未按规定与地方政府建立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联动机制的;(五)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未按要求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投诉工作,未按要求对外公布中国境内的投诉受理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或者未按要求将投诉受理机构、投诉负责人、投诉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报民航行政机关备案的;(六)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未按要求将投诉受理机构、投诉受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的变化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告知民航行政机关的;(七)违反本规定第五章相关条款,未按要求报告相关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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