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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
需收集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证据方面具体包括: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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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工伤的主体只能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提起工伤行政确认申请的前提是受伤害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确定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首要程序,若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则受伤职工所受的伤害就不能称之为工伤,而只能是人身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的调查权,这不仅是调查存在事故伤害的事实,更重要的是确认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原则和初衷是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审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受伤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显而易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应调查核实。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多种,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相关裁判文书等。劳动行政部门经审查判断,受伤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或其调取的证据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即可作出劳动关系存在的认定,无需再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固有职权,劳动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不是工伤认定必需的前置程序。
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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