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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假期延长属于调整《全国年节假日办法》的临时性调整,所有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的此次通知,将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因此疫情期间工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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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疫情隔离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二、疫情期间员工工资这样计算: 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企业应支付职工标准工资; 2、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正常上班,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没有正常上班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办法执行。
若是企业没复工,这个时候计发员工的工资,也要看具体的情况。因为,企业没有复工的原因有很多,所以我们要根据具体的原因去做具体分析。第一类,就是因为企业原因,导致员工不能准时上班的,比如有的企业复工审核没过,又或者是接不到业务等等;第二类,就是员工的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复工,比如居住地被封了,又或者是买不到车票等等;第三类,就是政府因素了。如果出现了上面这三个问题,那么不管原因是什么,企业都能跟员工去协调,看看能不能采用优先使用,又或者是以其它种类的假期方式进行抵扣。也针对这方面除了规定,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规定可以看出,允许企业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平衡目前在岗工作人员和无法正常返岗人员的总体工作时间。也即是说,如果员工已经没有年休假或其他假期可以折抵的时候,企业能使用以后的周六日作为调休。而如果企业能够安排员工在家远程办公的话,那么就直接安排远程办公就可以了,工资这方面就是正常支付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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