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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协议进行办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
房屋的产权归属一方,相应的也归属于一方。 1、凭生效后《》(需)或《(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 3、双方《》; 4、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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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以方式的购房,无论是什么产权方式的登记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以双方名义购置、双方共同支付首期款、余款以按月还贷方式支付的,该婚房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屋因、夫妻一方去世而不得不产生分割时,司法部门一般以房屋市场价值先扣除贷款余额,所剩余额再分别给付双方原各自出资的数额,最后剩下的余额才由双方平均分配。3婚前以一方名义购置,首期款则由房产登记人支付,双方以夫妻共同收入来偿付贷款,或一方收入用于还货、另一方收入用于家庭生活,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属于购房一方所有。若出现房屋时,司法部门一般会裁定,双方已经还贷的部分款项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房屋产权人应将已还贷的一半金额返还另一方。
1、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 2、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可以有两种方法,一是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二是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结婚贷款买房的夫妻离婚时若想要分割的这个房子,与一般的财产有很大区别。它是一个贷款房,不完全属于他们夫妻俩,这里面还有银行的权益。根据较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法院不得直接宣判房屋所有权归属,也就是说,法院不会抛去银行的权益将房子按照普通财产判给某一方的。这意味着,在贷款没有还完之前,这个房子暂时是分割不了的,谁都不能取得房子的所有权。从法律上来讲,现在这个房子叫所有权有瑕疵。其间存在着银行的利益,因为贷款买房的夫妻能否按照约定如期全额清偿贷款还无法预见,所以不能说此处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他们。法律上有一个名词叫做房屋的他项权利,对于结婚贷款买房的夫妻来说,只有当这处房屋的他项权利去除后,也就是还完贷款,才能享受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时候,法院才可判决房屋的归属。贷款购买的房屋,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贷款房的分割是最伤脑筋的一件事,因为解决起来非常麻烦。较好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屋由一方使用,相应的偿还贷款也应由这方来承担。而另一方的损失,则由双方协商出一个数额,用给付钱款的方式来解决。较后,所有的结果形成一份文字协议,双方签字,而且还要去公证处公证。但是,不管是归谁所有,他目前拥有的只是一种使用的权利。这样的情况对于银行来说是最不利的。因为两个人还贷款的能力肯定会比一个人要强,无形中加大了银行的风险。不仅如此,还会造成一些麻烦。离婚双方在达成这个协议时,银行方面并不在场,也很可能不知情。银行按照合同向男方索要贷款,但很可能,这个贷款已经转移到女方那去了,这就给银行方面造成了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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