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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雇主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24小时内死亡的,构成工伤,雇员可以享受工伤待...
员工突发疾病是不属于职业病,那么也是不属于工伤的。只有在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者可以视同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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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并不属于工伤范畴,只有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者可视同为工伤。那么不属于工伤,那么单位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雇员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雇主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24小时内死亡的,构成工伤,雇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对于工伤待遇: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雇主支付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突发疾病待遇,因为发病时机和结果待遇不同。 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只能死亡的,视同工伤,医疗费用和丧葬补助费、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支付。 其他情形突发疾病,应按因病待遇办理,医疗费用按照当地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住院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分担,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和个人负担。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单位负担应由医疗保险基金负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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