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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兼职的劳动者,也可要求签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避免口头约定的不确定性和争议性。当然,做兼职不签署...
1、兼职工作的,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形成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2、兼职用工与全职用工在适用劳动法上有重大区别,具体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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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工作是否需要订立劳动合同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兼职工作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双方可以自愿协商确定是否签订合同,但能签订书面合同的更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兼职工作的还可以签口头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打工一般理解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全日制雇佣者,以时间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雇佣者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雇佣形式。因此,打工可以双方口头约定,不签合同。但是,从保护自己权益的角度来看,最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非全日制雇佣者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雇佣。终止雇佣,雇佣者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雇佣时间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雇佣者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时间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
打工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雇佣者。这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合同双方是否自愿签订,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雇佣者以时间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雇佣者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雇佣形式。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雇佣双方当事人可以口头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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