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者六级伤残,用人单位裁员将劳动者调换其工作岗位是不合理的,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
劳动者六级伤残,用人单位裁员将劳动者调换其工作岗位是不合理的,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不合理。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调动劳动者的岗位的。因为,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所以,用人单位调动劳动者岗位时,必须应以协商一致为原则。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还需具备“充分的合理性”。在现实生活中,企业调岗的理由往往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和薪酬,需要经过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对劳动者调岗调薪。如果劳动者不接受,可以拒绝签订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工作内容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与您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事宜。若协商不成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向您支付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同时,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亦可解除劳动合同,这说明此种情形的另行安排工作也是用人单位的单方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