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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租赁合同一般有以下条款: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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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1、租赁物条款。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物的一部分,当事人应明确使用的范围,并且仅限于该物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的情况。 2、租赁期限的条款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当然依双方的需要和可能自愿商定,但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长期限20年。如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那么超过的部门分效,即租赁期限应缩减为法定的最高期限20年。 3、租金条款。 4、租赁物维修条款。
租赁合同有以下主要条款: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应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范本订立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房子租赁合同包括的条款应有: 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子。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法。 六、修缮责任。 七、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子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子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八、转租的约定。 九、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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