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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得了慢性病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2022-10-01
1、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可以先进行职业病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根据标准予以赔偿。2、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受上述限制。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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