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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第四次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
1、根据劳动合同法: 合同自然到期后,劳动者要求继续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签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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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职工提出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单位不可以不签订;职工提出不续订或单位提出不续订职工同意的,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应保留职工要求或同意不续订的书面材料。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同意的,也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公司连续签订四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不违法。2、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入职之日开始计算。2005年-2007年期间的工作年限,你也可享有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证据有历次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记录、劳动者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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