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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根据国务院第9号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实践中应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未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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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系指按规定的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计发的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等固定部分,“三期”内的薪水是不能降低(只有奖金等劳动合同规定以外的灵活报酬才能在合法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向下调整)。 2、北京地区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3、未尽事项可查阅《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的相关规定。 4、用人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法律依据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5、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即孩子一周岁止)并在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执行。如果该企业已为职工投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应依据《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可由女职工本人持有关生育证明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1、能离婚。 2、具体规定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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