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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无法签订最终合同的话,定金可以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一、你们有开发商出具的交款押金单据就行。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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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基本情况,主要还是要看你与对方签定的合同中关于“国家新政策的出台”是怎么约定的:1、如果合同中对国家新政策的出台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作了双方免责的约定,那么,合同由于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卖方收的定金原样退还给买方,同时要履行相应的后合同义务,如撤销网签、中介费的处理等等;2、如果合同中对国家新政策的出台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没有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那么,在法律上来说,买方不但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责,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新政策的出台,虽然不能遇见,但是可以避免和克服的,也就是说,缴纳个税主要是做银行贷款,而买房不一定非要从银行贷款的,买方完全可以在新政策的出台而影响贷款的情况下,寻求其他途径解决购房资金问题,如像亲戚、朋友借等,不是避免不了的,是完全有能力履行这份购房合同的。因此,就你的情况,你不但可以要求买方撤销网签合同,还有权要求买房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更有权要求买房继续履行本购房合同。
首先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所担保的是双方在约定时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事宜继续协商,以最大诚意促使合同成立。定金是约束双方在约定时间就买卖合同订立进行协议,并非迫使一方必须订立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所以,能否退还定金关键是你是否在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协商。还要看交定金时认购书的约定。
商品房买卖中定金能退,但有条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这些情形可以退定金: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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