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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产证上写着老婆的名字,但她没有出钱离婚,会分一半吗?

2024-11-06
关于房产处置,如果女方未支付任何费用,离婚时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男方用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产,并登记于男方个人名下,那么该房产被视为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除非双方另有达成协议,否则不在分割范围。 其次,如果男方同样用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产,并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介入进行分割。 第三,如果男方在婚前通过贷款购买房产,并登记在男方名下,但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款,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归登记方所有,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及还款部分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对此提出分割请求。 最后,如果男方父母在婚前为男方购置房产,则该行为可视作对自身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行达成相关协议,否则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 无论房产登记在何方名下,只要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法规

《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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