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夫妻还房贷期间能离婚。离婚是自由的,除了法定的几种情形,想离婚都可以离。离婚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法: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
婚后出轨,婚前房子不能分割。 1、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另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另一方无关,不存在离婚分割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判断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二套房,以下为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若贷款已还清,则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灵活把握贷款的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以上。
不能。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一方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出卖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显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的重要处理决定,需要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但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无权要求追回房屋。因此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的。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在另一方和买受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市场价卖给了买受人,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该买卖行为就是有效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1,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过户一方后,另一方的贷款记录是存在的,但是名下是没有房产记录的。所以也是可以享受首套房购房待遇的。2,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3,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497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