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袭、转载,任何媒体:“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传播他人作品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盗版、未经许可,不论是传统媒体,未经著...
如果在网上发表文章时作出了不准转载的声明,其他网站转载是一种侵权行为;或者,虽然没有作出不准转载的声明,但其他网站转载时没有支付报酬,也应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收到杭州互联网法院的短信传票,说我转载的一篇文章侵权了。经查询,确实发表过这篇文章,但是当时我并没有找到原来的作者联系方式,并且文章也非盈利转载,并且在文末有注明出处!看她们提供的证据里面,她们的文章也没有标注过原创或盈利性文章。要求我赔偿1万。对这方面不懂,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才能处理好这件事。能找你们直接代办处理吗?请评价我,加我金牌律师帮助你维权。
成都康律师答:前以解答,你公司可以转载该文章,但应当支付稿费。稿费的标准应按现行著作权文字作品30-100元每千字计算。公证费和律师费属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开支”,但其数额应当合理。如果产生诉讼,则法院将依据前述律师解答的有关规定,予以判决。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法院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对此需要考虑转载主体营利与否,转载主体影响力大小等等。 (2)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信息影响的大小不同,转载主体的审查义务也不同。 (3)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5人已浏览
415人已浏览
1,024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