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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当事人的问题: 1,如果当事人的女儿已婚,户口未外迁,但是在娘家居住和生活的,就是正常的常住户口; 2,如果当事人的女儿已婚,户口未...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能的:1、当事人的未迁入男方的所在地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2、原则上来说,不能享受到当地的集体利益分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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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您丈夫的亲生女儿是享有继承权的,具体享有多少份额,需结合具体情况。现在是什么情况?是否涉及房产继承纠纷?
主要看户口在哪里。一般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女儿能分娘家的房子。女儿对于遗产也是有继承权的,在继承权上男女平等,不能因为是女性就排除在外。除非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没有列明女儿可以继承遗产,此时要按遗嘱处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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