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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借据”“欠条”的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虽然“借据”“欠条”本身并无价值,但实践中往往盗窃借据”“欠条”的行为却给受害人造成很大的经...
盗窃“借据”“欠条”的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虽然“借据”“欠条”本身并无价值,但实践中往往盗窃借据”“欠条”的行为却给受害人造成很大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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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一样时期不一样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治安状况的不一样,构成盗窃罪立案起点也有差别,并不是彻底一样的。根据法律法规,盗窃公私财物,犯罪金额达到金额大的起点为1000元至3000元。构成盗窃罪不仅与盗窃金额有关,而且多次盗窃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盗窃、金额未达到规定金额,还可能涉嫌盗窃罪。
有借条的借款即使债务人不还钱,在现实中很难被认定为诈骗犯罪,通常被定性为民事借贷关系,只有通过民事诉讼来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还钱。 但有些情况下如果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打借条为幌子,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是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定罪的。 这主要看借款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否则即使虚构了部分事实借钱,最后由于客观原因致使所借款物无法偿还,还是应该属于民间借贷。
借款人偷借条就是盗窃,如果超过3000元就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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