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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计算方法是: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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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体力或脑力劳动收入的对价,反映了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向劳动者支付的全部报酬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直接向劳动者支付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是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格向劳动者提供向劳动者提供的各种物品和服务:三是社会保险,是指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用人单位支付的加班费是劳动者加班的报酬,是货币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如果有加班费,也应计算加班费。
加班工资是超时劳动报酬,出不定时工时制外,其它工时制度职工加班均享有加班工资,与工资分配形式无关。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劳动合同加班,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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