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租房又被称为公共租赁房,所谓的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
公租房又被称为公共租赁房,所谓的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租房又被称为公共租赁房,所谓的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租房的特点——租售并举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一)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公租房申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 2、退休人员: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 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5、享受遗属补助: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6、无业、下岗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 7、在读高校的子女: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 (四)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公租房的申请程序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登记,就能进入公租房的轮候范围。以上就是对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公租房应该怎样申请问题的介绍和解答。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租赁便宜的租房却又不知道怎么租,这就需要申请租赁公租房。但是很多人对于怎样进行公租房的申请并不是很了解,所以需要咨询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协助下,公租房的申请很多问题就可以得到更快的解决,就能更好的享受国家的政策优惠。
公租房又被称为公共租赁房,所谓的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租房的特点——租售并举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一)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公租房申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 2、退休人员: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 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5、享受遗属补助: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6、无业、下岗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 7、在读高校的子女: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 (四)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公租房的申请程序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登记,就能进入公租房的轮候范围。以上就是对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公租房应该怎样申请问题的介绍和解答。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租赁便宜的租房却又不知道怎么租,这就需要申请租赁公租房。但是很多人对于怎样进行公租房的申请并不是很了解,所以需要咨询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协助下,公租房的申请很多问题就可以得到更快的解决,就能更好的享受国家的政策优惠。
房屋租售中介实施的诈骗: 1、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房屋中介公司要求买房者将购房保证金、首付款、购房款等存入中介公司指定账户,由他们“代为保管”,利用办理购房手续的时间差,从事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获取中短期收益。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运作方式一旦出现问题,最终会导致资金链断裂造成损失。如2006年天津市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某房屋中介公司非法占有使用客户资金近1.45亿元,涉及群众1486人。 2、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员工及他人假扮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将房屋过户至虚假购房人名下,最后将骗取的房屋转卖或抵押从中非法获利。浙江省公安机关侦办的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合同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以此方法共骗得房屋54套,价值4600余万元。 3、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2004年上海市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以此方法连续作案十余起,非法占有应属于买方的银行贷款700余万元。 4、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与客户签订租房、购房合同,骗取客户中介费及定金。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