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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拖欠工资的补偿规定如下: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部分补偿半个月工资,若超过半年不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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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若不赔,申请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如果您仅仅是因为单位比较困难的理由而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但是,如果您的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其他的情形较多,例如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了你的利益),你提出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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