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司撤店,要求员工调到别的门店,合法么?

2024-08-2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故:你有权拒绝变更工作地点即调外省。公司旗下的门店在租金到期前关店,导致原先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在此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你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操作细节,请当面详谈。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