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对商标异议裁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2021-1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对商标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复审时,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并根据对方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复印件,并附上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复印件等证据材料。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经审查,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副本交给对方,限于自收到申请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当事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当事人异议复审申请和答辩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评审,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复审裁定。裁决结果应当书面通知异议复审双方。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