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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对商标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复审时,...
对商标异议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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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异议裁定书不服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异议之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建议你针对债务提起诉讼,可申请法院轮后查封。
《商标法》第33条规定:“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异议裁定复审,为商标局异议裁定涉及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了行政救济途径,申请人如果认为异议裁定没有充分考虑申请人的事实和理由,根据《商标法》第33条规定,应在收到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交送商评委申请复审。异议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原商标异议案件的异议人或者是被异议人,其他人不得申请异议复审。商评委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副本及其他证明材料转送对方当事人,并限期做出答辩,当事人逾期未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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