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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进了贼尽到安全防范义务的物业无需担责。物业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财产保管条款的,否则一般无法进...
家里被盗,如果是物业未履行物业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的,则物业应当负责任。具体是否负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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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业主因为家里被盗了,想告物业公司的话,需要提交证据证明造成的损失是因为物业公司的过错造成,只要若物业服务企业尽到了物业服务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且进行了必要的举证,那么就可能不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判断物业到底有没有责任应该考虑以下条件: 1、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生、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有瑕疵,未尽到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物业服务合同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仅仅是协助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业主家中财物并无保管和看护的责任,即业主家中财物被盗,也只能由盗窃者承担赔偿责任。
家里被盗,如果是物业未履行物业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的,则物业应当负责任。具体是否负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阐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一般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一个项目后,就开始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进行管理,在房屋售后方面,物业有统计维修并联系相关施工单位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留有施工方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同一处房屋多次维修未好及施工方长时间不进行维修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找其他单位进行维修并扣原施工方5倍质保金。物业服务企业有联系维修的责任和义务,但也仅限于此;业主买房是从谁手里买的?开发商,房子漏了主要责任要物业负,是不符合道理的,另可以看一看建设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相关规定:其中第七条(二)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十四条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第十五条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上可知,因房屋渗漏不交物业费的道理是说不通的,你家的房屋还在质保期内,可以催促物业联系维修方并维修,如果物业对此事不作为,才有一定可能减免部分物业费,但因此不交物业费是不可能的;由于房屋未装修,就涉及不到赔偿问题。另外物业服务是从业主接到入伙通知就开始的,即使业主长时间不办理入伙,或领钥匙后房屋空置,也是要交物业费的,因为物业服务主要涉及的是公共部位和公共面积(业主进户门以外的面积),个别业主房屋的空置,不会因此减少物业对公共面积维护维修等方面的支出。空置房外边的楼道要继续扫吧,门岗人数也少不了吧,路灯等该维修的照样要维修吧!因房屋渗漏和房屋空置不交物业费是行不通的,我们小区因为小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被物业告上法庭,理由千奇百怪,上面两个理由也有业主提过,结果败诉,所以起码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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