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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 1、定金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 2、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3、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4、未能订立合同的过错方将承担定金罚则的风险。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那么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1、联系方式写在甲方乙方后面即可,要不下面太乱,又要签名又要按手印。 2、一般的大写在前,小写在后面的括号里。 3、既收押金,又收定金,两者有些冲突,建议把押金转为定金一部分,你的目的也是到时候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押金,又不退定金,所以直接收定金即可。 4、你这定金的性质是解约定金,谁提出解约谁要损失定金的利益。 定金罚则是指付定金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对方定金。你这定金条款第五条不合理。 5、第五条,双方借故解除协议,借什么故? 6、定金到时候直接转为合同款?还是退回?建议详细约定。 7、费用约定了两次,繁琐。 门面转让协议 甲方:身份证:联系方式: 乙方:身份证: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费用并开出收据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
以协议为准,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则是没有。如果一方不履行约定,则是定金不予返还。定金金额不得超过总房款的20%。 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合同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不具备房屋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开发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开发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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