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
根据税收征管法行政强制法来说,如果可以提供证明不是故意漏税,在三个月以内的补缴就可以,但是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强制法》出台后,从立法目的、立法原则等方面都更加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特别是在行政强制的程序运行方面,考虑的要比《税收征管法》更加全面。从《行政强制法》适用范围看,税收征管活动中的税务强制行为(如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属于《行政强制法》第2条规定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如冻结存款、查封、扣押的税收保全措施)和“依法强制履行义务”(如扣缴税款、依法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的行为,因此,税收征管行为应当受《行政强制法》的约束和调整,即当《行政强制法》与《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不冲突时,应当二者都能适用。但在某些方面《行政强制法》与《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存在不衔接、甚至冲突时,应当根据法理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旧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材料和设备;(六)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残疾人专用物品;(七)销售自己用过的物品。
根据你的问题所问到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不包括有哪些,下面有几条可以详细说明 (一)侵犯人身权的赔偿 1、非法拘禁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或其他方式剥夺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 2、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3、造成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1、违法征收税款及滞纳金的。2、对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违法实施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3、对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财产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 4、违反国家规定向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5、造成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4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4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