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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两者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
出卖人的质量担保义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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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违法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这个问题。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根据上述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未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买受人是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合同无效的。
(一)以完善商品房预售登记制度为起点,通过全面统一裁判标准及规范运用交易习惯完善商品房预售及相关制度的立法; (二)采取行政监管的方式,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规范商品房预售市场; (三)建立健全相应的惩处机制,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行为的赔偿责任; (四)依托律师代理购房、引入保险机制、完善维权机制等形式,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和体系。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等同于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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