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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协议分割。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加名离婚,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有分割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按照照照子女、妇女、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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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此房是婚前财产,产权属于男方,即使你们共同还贷,其所有权并不会变,仅仅是共同还贷的款项属于共同财产,若分割,也仅仅是均分共同还贷金额。而换房,由于前面已述现住房属于男方财产,且男方并不同意共同共有,所以你想获得50%的产权确实困难,增加份额只能协商。而你名字不加进产证,对你就更不利,不动产公示公信,产证中的权利人才是房屋的所有人。
离婚时房产的价值计算是最复杂的,房屋在离婚时实际的成本包括已投入首付款、房屋装修款和已归还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贷款还请之前,实际上并没有取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而且房产还存在着理论上的增值部分。所以在分割房产时,不但要划清婚前和婚后财产、划清遗留的债务责任,还需要对理论上的房产增值进行分配。 对于父母为子女买房时投入的首付款包括装修款可以视同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对房产增值分配时相应按照这部分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剔除计算;也可以视同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应房产增值需要全部分割。 遗留债务原则上谁得房产谁负责归还,计入房产投入的成本,对于房屋增值利益的分配按照双方实际投入成本的比例进行分割。 也就是说除非你们另有约定,离婚协议书上只需要写明分割计算的结果:通常谁得房子谁负责还贷,并要就房产增值拆分给予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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