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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协议分割。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婚后加名字属于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分配比例,没有约定的原则上是一人一半。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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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离婚时房产的价值计算是最复杂的,房屋在离婚时实际的成本包括已投入首付款、房屋装修款和已归还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贷款还请之前,实际上并没有取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而且房产还存在着理论上的增值部分。所以在分割房产时,不但要划清婚前和婚后财产、划清遗留的债务责任,还需要对理论上的房产增值进行分配。 对于父母为子女买房时投入的首付款包括装修款可以视同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对房产增值分配时相应按照这部分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剔除计算;也可以视同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应房产增值需要全部分割。 遗留债务原则上谁得房产谁负责归还,计入房产投入的成本,对于房屋增值利益的分配按照双方实际投入成本的比例进行分割。 也就是说除非你们另有约定,离婚协议书上只需要写明分割计算的结果:通常谁得房子谁负责还贷,并要就房产增值拆分给予对方补偿。
结婚前买的,名字又是你一个人的,当然是你个人的财产。就算离了婚,也是属于你个人的。即便对方帮你还贷了,离婚分割财产时,只要补偿对方支付的还贷部分就好了,房子还是你个人的。你有处置财产的权利,想要赠给谁都没有问题。 如果你结婚后,加了对方的名字,那么再离婚的话,对方就有权要求分割你的房屋,简单的说,就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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