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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假期: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胎剖腹产假一般为128天,包括98天自然产假和30天奖励假。剖腹产等难产可增加30天;也就是说,奖励假已经延长到80天,产假至少可以享受178天,剖腹产等难产可以在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
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依法享有的休假权。 产假一般规定:1、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产假晚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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