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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这个问题是最普遍的了,既然合同已经表明是暂定价,那结算时就得按照惨暂定价执行,现行价是多少就多少,至于差的太悬殊是国家物价上涨的原因,如...
工程结算时,超出合同约定的,如果合同对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按签订合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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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建造合同已收工程款和工程结算科会计目差异的,具体来说是实际发生合同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记―工程施工 科目,贷记―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原材料 、―银行存款 、―机械作业 等科目; 发生的不能区分归属对象的间接费用,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 科目,贷记―应付工资 、―原材料 、―临时设施摊销 等科目; 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间接费用计入合同成本,借记―工程施工 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 科目。
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尊重合意”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 在工程造价结算中,应当基于以上两个原则,解决不同的结算争议。结合司法解释和相关审判实践,一般的处理规则如下: 1、双方已结算认定造价后一方反悔的,不予支持。 2、双方如约定以第三方的审价结果为准的,一方对第三方审定的价格有异议的,不应当支持,除非证明第三方在审价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双方如委托第三方审价但未就审价结果的效力作出约定的,可由双方对审价结果进行质证确定。 3、双方约定了结算标准和依据的,法院应当按照该标准和依据组织双方结算或委托造价鉴定。 4、双方未对结算问题作出约定的,事后又未达成关于结算的补充协议的,可由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 5、对于发包方故意拖延,不在约定的期限内结算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以承包方的送审价为准,并且,欠款自法定的时间开始计算利息。
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 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用),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结平。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 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后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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