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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起草时要注意免责条款,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合同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违约金条款,违约金不...
一、起草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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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使用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交易对方的条款,这一点在消费者作为合同相对方时特别突出。因此,必须在立法上予以限制。合同法本条第一款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格式条款以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义务。首先,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条款欺负对方当事人。其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提出的要求,对该类条款予以说明。
1、合同的条款就是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主要由合同的条款确定。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地履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此条规定了合同的主要条款。 2、但是,并不是说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缺了其中任何一项就会导致合同的不成立或者无效。主要条款的规定只具有提示性与示范性。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内容要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这些条款,但不限于这些条款。不同的合同,由其类型与性质决定,其主要条款或者必备条款可能是不同的。比如,买卖合同中有价格条款,而在无偿合同如赠与合同中就没有此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起草代理销售合同要注意的地方如下:费用分担。 ①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宣传资料、楼书、沙盘、SP活动、房展会、样板房、网络广告、网络推广维护等,应该约定承担的责任,通常都由委托人承担,但最好约定一定的费用总额。 ②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用等日常开支,由受托人承担受托人的其他义务报告义务,定期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如按月报告销售情况等保密义务。销售价格、客户资料、销售进度等,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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