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的税前工资支付。 2、劳动者领取的经济补偿金,属于税前收入,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确定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一般是税前的应付工资来计算,以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如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税前。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一般是税前的应付工资来计算,以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如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的税前工资2,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62人已浏览
3,3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