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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不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在欠缴费次月起,参保人员暂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按照规定,在3个...
单位欠缴导致医保无法报销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愿意承担劳动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劳动者自行垫付后,有权依据住院收据向用人单位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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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缴导致医保无法报销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愿意承担劳动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劳动者自行垫付后,有权依据住院收据向用人单位追偿。《社会保险法》第23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不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在欠缴费次月起,参保人员暂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按照规定,在3个月后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累计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并补划拨个人医疗帐户,不补付统筹待遇,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若单位不愿意承担劳动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劳动者自行垫付后,有权依据住院向用人单位追偿;另外,劳动者可向当地社保局举报所在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费用。
单位欠缴导致医保无法报销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愿意承担劳动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劳动者自行垫付后,有权依据住院收据向用人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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