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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程序是: 1、签订赠与合同; 2、缴纳相关费用; 3、进行赠与公证; 4、办理房产公证; 5、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屋赠与,指一方...
能撤销; (1)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在撤销前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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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技术规定(试行)》 2.7(公证和认证) 2.7.1因房地产赠与、继承、遗赠申请房地产登记的,有关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有关事实或者合同的公证文书。 2.7.2依据有关合同申请房地产登记,一方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公证文书: (一)外国自然人; (二)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 (三)港、澳、台居民; (四)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我是崔寓翔律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地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 一、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二、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公证。 三、申请登记。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赠与房地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办理赠与登记。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要说明赠与房地产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确系无偿赠与。所接受的赠与无买卖关系和其他经济上的交换条件。 四、提供证件。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在提交赠与申请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证件: ①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②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③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④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⑤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五、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对表中有关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六、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交验的证件,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 七、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 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三)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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