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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复婚后上次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和孩子的抚养权约定就没有效果了。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孩子所有,视为将房屋赠与给孩子,但是房屋又未过户到孩子...
如果一方反悔,对方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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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这个事情比较复杂,从您表述的这个过程来看,您们协议离婚时,该房产房产证颁发日期是2009年1月,是您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进行了分割,该房归男方,男方补偿20万给女方,在两年内还清,所以男方据此享有该房的物权,而女方享有对男方20万的债权。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财产权利各归所有。可是您们没有严格履行这个协议,又在一年后复婚,复婚后去把房贷还清了,问题就更复杂了,期间的一些细节也较大程度影响着权属,请您电话或者与律师面谈,商讨较好的解决方案
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很清楚房子归你,属于你的, 法律依据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男方婚前房产拆迁后赔偿的房屋仍属于男方一方的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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