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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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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出于查清事故事实的原因,交通警察是有权力扣留肇事车辆的,但是必须按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不得扣留所载货物。第28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1。必须有一个前提:为了收集证据,对车辆进行检查和鉴定,除此之外,事故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并应在检验、鉴定结束后5日内返还给当事人。2、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责任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不能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上述规定不再适用。
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交通肇事车辆扣押只是为了做车辆技术故障鉴定,即事故是否为车辆自身机械部分故障造成的,所以一般扣押期限为7天,如果有特殊情况也最多不得超过10天,但往往交通事故受害方把肇事车辆作为财产抵押这种想法来扣押的,但交警队是不会这样做的,因为他们没有这个权利。 双方如果协商不通的话,受害方可以到法院申请车辆保全,作为暂扣抵押进行赔付的保障,这样的话,肇事车辆只能在案件结束的时候才能放行,但是如果肇事车辆是营运车辆,如客车。货车,因为扣押造成的损失,要财产保全方,也就是起诉方要承担,这个损失要根据具体的车型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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