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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餐馆...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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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你作为消费者在瑜伽馆享受健身服务,瑜伽馆有义务保障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其设施应当符合安全的要求。如果因其安全隐患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当然,你个人也有没有尽到必要注意义务的地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就你受到的伤害和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到法院起诉。法律规定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民法典》同时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经营者,餐厅应对其经营场所内所有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保障义务。餐厅在地板湿滑的情况下未尽任何提示义务,亦未做任何处理,结果造成顾客滑到造成尾椎骨骨折,应当对顾客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顾客主张的医疗费及误工费均应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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