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组成农村村民选举的条件和选举办法

2022-04-28
根据《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但已达到三人的,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不足名额可以暂缺。主任暂缺的,由得票多的当选副主任主持工作;不设副主任的,由得票多的当选委员主持工作。对暂缺的主任应当在两个月内另行选举。当选人数少于三人,不能组成村民委员会的,不足名额应当在两个月内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民所投票数的三分之一。选举是否合法,需要看选举具体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