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法典中解除建筑承包合同可由一方与另一方协商解除,或者在建筑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由一方向另一方送达解除通知,通知到达时解除建...
民用建筑承包合同甲方: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的原则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将交给乙方承建框架结构住房一幢一至五层,包工不包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法》已经于颁布,并于开始实施,因此对于从事此行业的企业来说熟知其规则是至关重要的,实施的《办法》包括了总则部分的原则内容、登记、标准的考核、企业的考评等相关内容。《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的有效期至2月份,因此到其结束就必须要按照《办法》的规定来从事相关评价。但是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更为复杂,因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铜川律师,他们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建筑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从合同签订的程序和承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来判断。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第二、第三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