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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效力与变更登记无关。股权转让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即为有效。转让股权后,公司...
1、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效力无关。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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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共同成立公司。后甲在征得乙同意的前提下,将其股权转让给丙,但二人进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那么甲将股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是有效的,只因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该股权转让行为不能对抗第三人。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对股权转让有相关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股权变更不需要登记的有: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 2.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由企业登记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五)转让给原股东以外的人,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 (8)股东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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