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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三证齐全(乡村医生证,乡村医生职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断执业35年以上者(含3...
一、三证齐全(乡村医生证、乡村医生职业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乡村医生连续执业35年以上(含35年),每人每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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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最新政策有以下几点: 第一,推进分级诊疗,85%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虽然分级诊疗被老生常谈了很多年,但今年真的要大面积推开了,卫生计生工作要点指出,要在在85%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包,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 为了分级诊疗的顺利开展国家还会因地制宜推广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加强与医保政策衔接,看样今后县域内医疗要抱团了。 第二,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卫生计生工作要点指出要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结合以往国家医改政策风向,在薪酬改革中最可能实施的就是降低医疗器械检查费和耗材费,而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费,个别地区也很可能会仿效三明实施医院管理人、医生年薪制。 薪酬制度改革一定是以破除“以药补医”为突破口,而公立医院药品将会取消加成,检查费大头也被降低,医疗服务费上不来,政府是否会提高对医院的补助呢?“三甲医院医生将是最先变为”自由人“,二级以下医院的医护们还可以在享受几天编制内的福利,且行且珍惜吧。 第三,推进按病种付费、同一通用名药物同一报销标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全面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又再次提及,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试点。 看样新的一年所有医护人员薪酬的收入都会出现动荡。 第四,从三甲医院开始试点去编制除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外,公立医院的编制也将被改革,文件提出要选取部分三级甲等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 去编制化先从三甲医院开始已经不是今年第一次提及了,,国务院下发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通知就提及: 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在部分大中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 看样按病种付费也是今年势在必行的政策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今年卫计生工作中还提到了特别的一点,要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对同一通用名下的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后,按同一标准报销,超支共付,结余共享。 第五,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解决养老问题将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引导,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落实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补助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全面推开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改革,完善财政补偿、服务价格、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政策措施,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妥善解决养老问题。 乡村医生是基层医疗最底层的服务者,国家卫生计生工作要点也将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养老问题包括在内,这也是所有基层一线医生的期盼。 第六,开展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规培之路又要扩充了,要巩固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动态管理,新招收住院医师8万人,进一步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倾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 开展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扩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机考试点。
村医“待遇低、无保障”一直是制约农村医疗发展的难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乡村医生搭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的舞台。《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 一是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 二是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要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 三是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定额补助。 通过上述渠道,乡村医生将通过优质服务获得更多的补助,其合理待遇会进一步得到保障。此外,明确要求: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明确,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同时,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保基、强基层、建机制,从我国国情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出发,改革农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农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稳定和优化农村医生队伍,全面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主要目标。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努力使乡村医生整体具备中专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各方面的合理待遇得到更好的保障,基本建较高、适应需要的农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便捷、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明确乡村医生的职能和任务。 (3)明确乡村医生的职责。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发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内的服务人口、服务现状、预期需求和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乡村医生应按照每千人不少于一人的标准配备。 第三,加强农村医生管理。 (五)严格执业准入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注册。新进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的资格。在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省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农村医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或者经过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人员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具体办法。 (6)规范农村医生业务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农村医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农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七)规范农村医生考核。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农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农村医生的学习和培训以及医德医风。考核结果是农村医生注册和财政补贴的主要依据。 优化乡村医生的学历结构; (八)加强继续教育。各地要按照《全国农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医生的教育和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医生进入中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院校)接受医学教育,提高整体教育水平。政府可以对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相应医学学历的在职乡村医生给予适当补贴。 (九)实施订单定向培训。加强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训,重点培养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高职院校免费医学生。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学生。 第五,提高农村医生的岗位吸引力。 (十)拓宽农村医生的发展空间。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请具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农村一体化管理试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聘请具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农村医生。 (十一)规范农村医生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次免费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地可选择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全日制学习,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知识,运用中医技能防治疾病。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改变乡村医生的服务模式; (十二)开展合同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合同制服务。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合同服务关系,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医疗保险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确定。农村医生提供合同服务,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农村医生提供个性化健康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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