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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急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
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的规定,只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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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克扣、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维权。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一)未按照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2.根据《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然后按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不合法,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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