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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住所地在江苏。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经常居所,指自然人离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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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常住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一样吗 基本是一样的。一般来说,户籍地和户口地是同一个地方。只是,当您出现户籍迁移的情况时,您的户籍地和户口地就不一样了。就法律意义而言,户籍地和户口地是一样的,生活中区分户籍地和户口地也只是针对迁移人员而言的。 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赁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籍贯就是你的祖辈生活的地方。在你出生时一般是随父亲的。比如你出生在上海,但你父辈在籍贯上写的是浙江,你就是浙江。户口所在地就是户口本上写的地址,是指你的户口所在的地方,但有可能你并不居住在这个地址。 由上所述可见,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就是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地址,只不过叫法不同而已。因此,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本质上并没有区别。“户籍所在区”的“本市住址”填写户口本上地址即可。
1、如果是被告在珠海居住超过一年,就可以在珠海起诉。有没有居住证不是问题,只要能够证明在珠海市居住、工作、生活一年以上就行。如果是原告再珠海市居住一年以上是不行的。 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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