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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第四款规定:...
广东省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主张二倍工资时效,自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广东省高法、仲裁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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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之前的做法,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超算时效,是把双倍工资的性质认定为劳动报酬。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双倍工资仲裁的时效限制:《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双倍工资属于对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罚则,法律性质上属于“惩罚性赔偿金”,而不是“劳动报酬”。故应适用仲裁时效的强制性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江苏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规定,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
首先,我认为,你是11月出来的,到现在没有过1年呀,应该没有过时效,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其次,你可以向广州方面申请,我有一个类似案例,当事人工作单位在深圳,被派遣到杭州工作,双倍工资也支持了,现在在一审阶段。我觉得你有胜诉机会,不知道在广州哪个地方。还有,不支持你,它是驳回你的仲裁请求,还是不予受理。还有问题没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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