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看了您提出的关于涉外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的问题,建议您参考以下内容。 因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诉讼,原告可在与...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民诉》第十九条 (一)重大涉外案件 1.争议标的额大 2.案情复杂 3.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1.主体众多 2.标的额较大 3.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重大的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 2.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法院的的级别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 二、《刑诉》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全国人大修改决定1996) (一)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刑诉意见》第七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见,确实是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归中院管,具体的标准,主要是看标的、影响。各地法院都有自己的标准。另没有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号码不准确并不一定导致撤销案件。
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受害人有权利选择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7人已浏览
459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