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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买卖犯法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要依据法定最高判刑确定追诉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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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土地使用权这个概念,大多数人都是不太懂其中具体的含义的。有些开发商会像购房者介绍产权50年或者70年。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1.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的集体和公民的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的,依照法定的程序或依约定的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2.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具体规定为: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现在开发商卖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一般都是50年的。个别的项目也有70年的,但是这样的项目并不多。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怎样解决,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特点的案件,存在着许多区别,不能混淆。1、起诉的条件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不是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犯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起诉的期限不同,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政府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引起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三十日期满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能引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但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政府关于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超诉的也引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三十日期满后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3、纠纷的性质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是就土地使用权属发生争议,属确权案件,侵犯土地所有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要就是否构成侵犯土地使用权有争执,属侵权案件。4、诉讼请求的内容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属确认之诉。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属给付之诉。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土地确权行政方面的行为,还是一些民事方面的行为,当事人对结果不满意,都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对于土地确权行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时效是三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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